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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2012年度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2.08.08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江西省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理念,以“项目建设年”为抓手,全面提速、提质、提效,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县新建廉租住房250套,建筑面积约12500平方米。

三、选址规划

根据廉租住房整体布局规划应体现人文关怀、合理选址及科学设计等相关规定,以及充分考虑居住人对交通、工作、生活、子女就学、商贸、医疗等方面的要求,2012年,我县廉租住房建设地址确定在龙南镇龙洲村。

按照规划设计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廉租住房应体现面积不大功能全、标准适度质量好等要求。户型设计以二室一厅、一厨一卫为主,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建筑施工图设计应具备屋面防水、保温隔热;室内墙面普通装饰,水泥地面,配套水电,节能外铝合金门窗,内为一般木门,防盗入室门;外立面为中档瓷砖面层,功能设施能够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公共配套用房和基础设施建设与廉租住房建设进度配套跟进,实行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四、实施的原则及办法

廉租住房建设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如下:

1、划拨龙南镇龙洲村8333平方米建设用地,用于2012年廉租住房建设;

2、项目总投资约1875万元,由县财政拨付100万元用作前期启动资金,其余建设资金根据工程进度由县财政据实支付。

3、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划拨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相关手续。

3、由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对廉租住房小区进行合理规划;

4、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投标。

五、资金渠道

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集的原则,主要包括:

1、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2、按规定提取的土地出让净收益资金;

3、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4、向上争取的廉租房建设补助资金;

5、社会捐赠的资金;

6、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六、廉租住房供应对象

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县民政部门核定的城市低保户或住房困难户(2)有三年以上县城城市户口;(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人均低于10平方米以下;(4)县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廉租住房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房产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民政局、县人劳局、县人防办、县总工会、县经贸委、县供电公司、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县广电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民银行、龙南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房产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个工程的统筹协调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县房产局具体负责廉租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和相关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建设资金筹措工作;县建设局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工程监理等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的报批、征用、出让等工作;县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报批等工作;县物价局负责廉租住房租金价格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廉租住房资金的监督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廉租住房管理的监督工作;县广电局负责廉租住房管理的宣传工作;县民政局和龙南镇政府负责最低收入家庭的登记核实等工作。

3、强化协调配合。廉租住房建设任务重,时间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靠前,密切配合,积极破解工作难题,共同推进我县廉租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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