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公示
“十四五”期间,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任务550套(间),其中2021年计划完成56套,2022年计划完成164套,2022年计划完成165套,2022年计划完成165套。任务完成后将切实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一)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由政府提供土地、税收、财政、金融等相关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建设。坚持“谁投资、谁所有”,通过新建、改建、配建、盘活等方式,多渠道扩大供给。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形成多元化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体系。
(二)着重解决新市民群体住房困难。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在本市生活和工作且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当地住房困难标准的新就业大中专学生、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新市民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70~90平方米的户型不超过15%。同时,通过产业园区及各工业项目配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解决企业员工居住问题。
(三)租金接受政府指导。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标准按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执行。市场评估租金原则上2年评估一次,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时评估。
(四)运营期间接受监管。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运营期限不低于15年,期间接受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监督。
龙南市“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
住房建设筹集任务
单位:套
时间 |
任务 |
2022年 |
56 |
2023年 |
164 |
2024年 |
165 |
2025年 |
165 |
合计 |
5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