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评审流程
为贯彻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1]61号),规范工作流程,有序推进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各项工作,现将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评审流程规定如下: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实行项目申报和认定制度,从项目申报到完成认定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不定期召集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联合评审。
二、项目建设运营方申报,提供建设、运营方案(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规划建设文本);
三、市住保中心提出初审意见。该流程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完成;
四、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评审。该流程原则上不超过4个工作日完成;
五、联合评官通过后,由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该流程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完成。
附件:龙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证书编号:龙南市( ) 号
龙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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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龙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项目列为江西省龙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请凭此认定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和民用水、电、气价格等手续。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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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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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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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需要填写不动产权证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