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南县城区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和《龙南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规定及“应保尽保”原则,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符合2010年度廉租住房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报条件的家庭计279户、640人。经各社区第一榜、龙南镇人民政府第二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经“两房”建设管理成员单位共同审核,通过上述二榜公示。现将家庭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第三榜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监督,公示如下:
(投诉举报电话:3515487)
公示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