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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龙南县廉租住房申租一次性告知
作者:lnfcj  发布日期:2013.03.15
 

龙南县廉租住房申租一次性告知

一、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必须是龙南镇(九个社区)范围内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的居民。

2、申请家庭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

3、申请家庭的收入必须是符合县民政部门确定的租住廉租住房低收入标准的(即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未超过13072元)。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必须在本县城区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二、下列情况不能申请廉租住房:

1、男不满25岁,女不满23岁未婚人员。

2、户口仍在城区但已婚嫁在外省外县的人员。

3、户口仍在城区但已婚嫁在本县城区以外的人员。

4、父母有房其子女无房,且人均居住面积超过10平方米的。

5、子女有房父母无房且人均居住面积超过10平方米的。

三、申请廉租住房需提供以下材料及流程:

1、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父母、小孩)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申请书、租房协议、收入证明、财产分配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一套(原件备查)审核,审核时间为每星期二至星期五。

2、审核合格后到房产交易所开取住房证明,确认无房后方可领取廉租房申请表,领表时间为每周星期一。

                         龙南县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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