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加强了入住小区的管理。截止目前,我县已建成并交付使用廉租房1198套,经济适用房208套,公租房1010套。其中廉租房1198套,全部用于城镇低保及低收入家庭居住;经济适用房208套,分别有64套用于人才公寓使用,其余144套用于棚改项目拆迁户安置;公租房1010套全部由工业园企业自行分配给务工人员居住。已入住的保障房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备,并委托了具有资质的物业公司进行规范管理,小区的环境优美,秩序井然,低收入家庭的居住、生活条件得到空前提高。根据龙府办批(2009)51号批复精神,我县的廉租房租金按每平方米1元/月的标准收取,收取的租金用于小区日常管理和基础设施维护,小区房租收入的60%返回用于支付小区管理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用,房租收入的40%部分留作小区基础设施维修基金。目前,各廉租房小区租金缴纳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