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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2011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建议书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2.08.08

 

一、总论

龙南县2011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由龙南县房产局具体负责实施。该项目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总套数3800套,总投资额约28500万元。其中龙洲廉租房项目规划占地71.9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总套数为2400套,总投资约18000万元。经济开发区廉租房项目规划占地30亩,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总套数1400套,总投资约10500万元。

二、项目的意义及必要性

项目的建设,对完善我县住房供应体系,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和促进社会的和谐具有重大的意义。

三、项目实施方案

(一)选址规划

根据廉租住房整体布局规划应体现人文关怀、合理选址及科学设计等相关规定,以及充分考虑居住人对交通、工作、生活、子女就学、商贸、医疗等方面的要求,2011年,龙南县廉租住房建设地址确定在龙南镇龙洲村庙上规划龙洲路以南和经济开发区。

按照规划设计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廉租住房应体现面积不大功能全、标准适度质量好等要求。户型设计以二室一厅、一厨一卫为主,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标准层高为2.8米,建筑层次为多层与高层相结合。

(二)实施的原则及办法

廉租住房建设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如下:

1、划拨龙南镇龙洲村经济开发区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用于2011年廉租住房项目建设;

2、项目总投资约28500万元,由县财政拨付3000万元用作前期启动资金,其余建设资金根据工程进度由县财政据实支付;

3、由县建设局负责对廉租住房规划建设进行审批。

(三)资金渠道

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集的原则,主要包括:

1、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2、按规定提取的土地出让净收益资金;

3、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4、向上争取的廉租房建设补助资金;

5、社会捐赠的资金;

6、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四)廉租住房供应对象

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县民政部门核定的城市低保户或住房困难户;(2)有三年以上县城城市户口;(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人均低于10平方米以下;(4)县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廉租住房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项目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房产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龙南镇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龙洲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房产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个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

(六)环境评估

该项目建设地址基础设施完备,合理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后,对环境不会有影响。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28500万元。资金来源由申请的中央预算内与省配套资金11400万元以及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的17100万元组成。

五、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将解决3800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直接受益人数超过11400人,基本能达到我县城镇居民住有所居、低保家庭“应保尽保”目标。对进一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加强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六、项目实施期限及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期限为2011年元月至20126月,建设周期约为18个月;2011年元月至20115月完成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20115月至201112月完成总工程量的65%20126月前交付使用。

综上所述,该项目可行,建议立项实施。

                         

 2011年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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